HAD 103-05 核电厂人员的配备、招聘、培训和授权(199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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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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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HAD103/05),核电厂人员的配备、招聘、培训和授权,' I - .,(1996年修订),第招则自1996年2月13 H起实施,**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1引 言,1.1概述,1. 1.1本导则是对《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核电厂营运单位的组,织机构、’运行管理者和运行人员等条款的说明和补充。本导则的当前版本考虑了,自i987年首次发布以来有关方面特别是人员培训实践方面的发展。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应该指出,核电厂运行人员中操纵员或指导他人操纵控制系统的人员,的在陶必犯遵守《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那电厂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一》)的规定,即:,“持编电厂《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方可担任操纵核设施控制系统的工作」,“持核电厂《高级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方可担任操纵或者指导他人操纵核设,施控制系统的工作」 .,1.1.2为保证核电厂的安全运行,要求对有关的组织机构作出清楚的规,定,并选拔和配备在安全方面熟知技术和管理,对安全文化持积极态度的胜任的,管理人员和合格的工作人员。安全文化首先来自于管理者的态度,管理者的积极,态度将会在日常活动中推动并发展一种心理上的气氛,这种气第会导致不限于,对最好的和最准确程序的简单执行。必须在运行、维修、操作人员培训以及所有,其他有关活动所涉及的领域中具备全方位安全自觉性。全方位安全是安全文化,的关键要素,1480 核动力厂系列,1.2 目的,0 . \,本安全导则的目的在于提出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以便保证营运单位有足,够数量合格的和有积极性的核电厂人员,1.3 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核电厂的组织机构、待招聘人员的学历和经历要求;招聘、培,训和再培训计划以及向直接承担安全有关责任的人员的授权,2组织计划,2.1 概述,2-1-1运行或计划运行一个或多个核电厂的营运单位必须建立一个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满足安全、可靠地运行核电厂的总要求,并考虑到所涉及的特定情,况和条件,2-1.2核电厂营运单位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核电厂营运单位的组织,机构必须适合核电厂安全运行管理的特点,决不可将管理非核电厂的原有组织,加以简单扩大来管理核电厂,2.1- 3本导则不为一个或几个核电厂的安全运行详细规定要求执行的个,人职能。个人职能在《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及其有关的安全导则中已有规定,2.1-4营运单位必须审定不同的职能并确定哪些职能需由厂内部门执行,哪些职能需由营运单位所属厂外部门执行以及哪些职能需由外部单位执行.,2.1-5此外,还必须考虑拟建中的核电厂的复杂性和其工程特点,已投入,运行的或在建的或计划中的核电厂和非核电厂的数目,以及营运单位本身的总,体结构.,2-1-6营运单位必须在上述判断和各种适用法规和工业实践的基础上确,定组织计划,此计划包括总的方针、.职责和权限的划分、通信联络渠道、任务和,冲需人员的数目以及资格要求。在进行上述组织计划时对核电厂的运行状态和,"故工况两者也需考虑在内,核电厂人员的配备、招聘、培训和授权(HAD103/05) 1481,2.1 -7必须尽早制定组织计划,以便所要求的组织机构(包括人员配备和,培训)能按调试阶段的要求(无论如何在运行开始之前)运作起来,必须使组织,计划成为苜批人员招聘和培训大纲以及随后的这类培训大纲的基础,2-1-8必须定期复查组织计划并在必要时进行更新以便反映出安全运行,和新发展。一般情况下,营运单位(包括核电厂本身)必须配备既懂安全技术要,求又懂安全管理要求,并能自觉执行安全政策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2.2 组占机构,2 2J必须对整个组织机构、营运单位所属厂内和厂外各部门所承担的职,能、邪门内的个人所承担的职能以及他们职责和权限的划分、通信联络渠道作出,清楚严密的说明,使得无论在核电厂运行状态或事故工况下都不发生组织管理,上的疏漏。要求把关于核电厂的组织描述列为营运单位质量保证大纲的一部分,提交国家核安全局预先批准。由外部单位或咨询机构所执行的职能以及有关的,通信联络渠道和权限也必须在描述中阐明,222个人资格要求及招聘、培训和再培训的安排应根据每一岗位责任加,以确定。详见安全导则HAD103/06,* 2.3组织计划的基础,' 2- 3.1核电厂安全运行的重要职能由厂内和厂外部门执行。典型的厂外部,11;门职能包括:工作人员的管理、材料或服务的采购、电厂重大改进的设计及专门,X技术的支持. ’,2. 3.2这些由厂外部门执行的职能可能对安全有影响,因此在2.1条内所,规定的总原则对厂外部门也是适用的,并要为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制定具体的,培训大纲。此培训火纲应当与厂内相应的培训大纲一致。对于安全有影响的其他,职能诸如材料和服务采购,已经制定和实施的对于这些活动安全方面具有充分,考虑的合适的质量保证大纲可能.是保证安全的有效手段。如果厂外部门人员的,工作对核电厂的安全有影响的话,质量保证大纲也应当包含对这些工作人员的,资格要求,以营运单位的名义负责监查和监督安全运行的人员必须参加全面的,培训。 ,:,2.3.3本导则将重点阐述经核电厂管理者授权的厂内部门工作人员执行,的那些职能,其中的一些建议也可用作指导培训执行这些职能的厂外部仃工作,人员,1482 核动力厂系列,2 . 3.4 经核电厂经理(见2.4.6.1条)授权,由性质不同的部门执行各种,职能,2 .3*5组织机构中应包括以下职能:,(1)运行,(2)维修,(3)技术支持,——反应堆物理和堆芯管理 二,——化学监督 ,- -辐射防护,——监督和试验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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